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无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靠近前车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大雾天气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
雾天行车的一些注意事项:
1.控制车速和车距:雾天尽量低开,严格根据能见度控制车速。车辆与行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必要时鸣笛以引起行人和车辆的注意。
2.能见度低:能见度低时,打开危险警示灯,保持低速,尽可能找安全的地方。因为双闪开启后,一般车辆的转向灯也失去了作用,在变道或转弯时容易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