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座车坐不下5个人,超载。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内的,罚款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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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100元,记6分。普通四座车,超载一人,达到超载20%的标准,将面临一次性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以下是相关介绍:
1.公路客车: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但按规定免费的儿童除外。在乘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规定免票的儿童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乘客人数的10%。
2.私家车:超载没有明确的孩子问题。汽车、公交车超载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该机动车,直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后不改的,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