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期限还没拿到车牌可以直接上车牌或者继续办理临时车牌。
各地车管所的规定不一样。车管所将机动车档案移交给机动车现任所有人,机动车现任所有人持机动车档案等材料在居住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因此,超过30天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档案不予退还,仍在现车主手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核,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样式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