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不能穿超过4cm的高跟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否则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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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从驾驶人安全的角度出发,规定禁止穿拖鞋、鞋和高度超过4cm的高跟鞋。可以用3cm的鞋跟开车,但是用3cm的鞋跟开车就有点违反相关规定了。
穿高跟鞋开车的影响有:
1.容易卡住:由于鞋跟过高(超过4cm),当驾驶员想踩刹车或油门时,鞋跟很容易卡在油门踏板(刹车踏板)与汽车地面的缝隙中,只能踩下踏板,严重影响正常行驶。油门和刹车踏板切换时,切换过程中脚跟容易卡死;
2.脚踏不畅:穿鞋底过厚的鞋子时,如厚底鞋、加高鞋等。脚对踏板踩踏深度的感知变弱,导致加速或减速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