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学车时,学员撞车造成的经济损失无需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生在学习驾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驾校学车的学生,如果撞了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