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内驾驶证分数达到12分,注销驾驶证重新学习,重新考驾驶证。
未处于实习期的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出具强制措施证明,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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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
七天培训结束,还要再考科目一。考试内容与新驾照考试内容相同。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分数清零,驾驶证交回机动车。如果驾驶员考试不及格,他/她将不得不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每参加一次满分教育,或者累计分数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最长天数为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挂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每增加一次参加满分教育或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每增加12分,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时间为30天,每次满分学习时间最长为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