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验驾驶证主要是看机动车驾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用驾驶证上的照片核对持证人的相貌,核对种类、颜色、号牌。
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42条,规定如下:
1.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询问驾驶人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驾驶证上的照片核对持证人相貌;
2.查验机动车行驶证,核对型号、颜色和号牌;
3.检查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
4.查询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号牌、标志或者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号牌、标识或者完成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返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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