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在路口转弯时,打开转向灯,使用近光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规定的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岛的,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向路口中心点的左侧转弯。转弯时打开转向灯,夜间行驶时打开近光灯;
4.遇有放行信号,依次通过;
5.遇有停车信号,依次停在停车线外。如果没有停车线,在路口外停车;
6.同车道前车等待放行信号时右转依次停车;
7.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夜间驾驶具体介绍:
1.减速慢行:夜间驾驶机动车,应当减速慢行,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确保安全缓慢通行。
2.注意事项:夜间会车时,要注意控制车速,观察岔路口,注意灯光的使用,拒绝疲劳驾驶和酒驾,保持车距,以免超车。
3.夜灯:夜间行车,当对方车灯特别强,眼睛目眩时,应立即使用近光灯变化,提醒对方车内光线变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