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持有
北京远郊或外省市户口的个人(需持居住证或居住证)才能申请“京B”牌照摩托车注册登记; 京B摩托车上牌条件:只有持有北京市远郊区县(延庆、昌平、顺义、怀柔、密云、平谷、通州、大兴、房山、门头沟)或外省市户籍的个人(需持有居住证或居住证)方可申请办理“京B”摩托车注册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并携带以下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纳车辆购置税; 3、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及复印件;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其复印件;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纳税申报表;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上牌业务,携带待检摩托车到车检场,进入检验大厅,根据提示,领取表格,填写资料,领取分机号码纸,分机号码,排队检验。 北京市禁止摩托车条例 1.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茂桥),7时至20时,禁止摩托车通行; 2.二、三、四、五环路主干道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 3.四环以内道路(不含辅路)禁止京B牌摩托车通行,京A牌摩托车不受此限制; 4.悬挂其他省区市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摩托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5.三轮摩托车禁止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侧轮摩托车的禁行与普通两轮摩托车相同; 其他道路摩托车限行,请参考具体路标。违反上述禁令,罚款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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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