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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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需要进行免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纳税人享受车船税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免征车船税的车型有: 1、使用新能源的纯电动商用车 2、使用新能源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3、使用新能源的燃料电池商用车等则是免收税费 4、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不收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