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驾驶证与扣留驾驶证的区别:扣留驾驶证是指交通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明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事实,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罚决定;吊销驾驶证是指因法定事由导致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的情形。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有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把车交给没太平洋汽车驶资格的人驾驶或超速驾驶。 3.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4.交通肇事罪。 扣留驾驶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