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在既有住宅小区推广安装新能源乘用车自用充电设施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推动已建小区规范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结合《
北京市新能源乘用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起草了《关于推进既有小区新能源乘用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作为本市新能源小客车配套政策之一。现《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4年6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反馈。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160;受保护]/* */传真336059958544。详见附件。附件:关于推广安装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的通知。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