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内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或更换零件:1。国家对家用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有明确规定。根据《条例》规定,家用汽车保修期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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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配|
优惠政策)为6万公里;2.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维修。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天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汽车或者补偿合理的交通费用。购车2个月或3000公里内,有质量问题的发动机、变速器可免费更换,质量问题严重的可免费更换或退货;3.“三包”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规定退换货条件的,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办理退换货手续。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天,或者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和购车发票要求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