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RMB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2.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将在二十日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考试;3.考试合格的,分数清零,机动车驾驶证交回;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参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申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