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吊销: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以下简称记分),记分周期为12个月;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3.考试合格的,分数清零,机动车驾驶证交回;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