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9月3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大队民警对一醉酒男子驾驶无摩托车驾驶证的无牌摩托车作出行政拘留20日,罚款2550
元(
查成交价|
参配|
优惠政策),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8分的处罚。9月2日晚,家住潭中西路一带的马某喝到半夜11点多,然后驾驶一辆无牌助力车由东向西行驶。经过公园路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检测,马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0.3mg/100ml,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还是那句话,马只出示了汽车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将马带回大队部制止其醉酒行为。次日上午,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1900元,记12分。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500元,行政拘留5日;驾驶无号牌车辆上路行驶将被罚款150元,记6分,三项合并计算。故将对其行政拘留20日,罚款2550元,暂扣6个月,记18分。这是自8月15日开展白酒大检查以来,柳州市最严厉的处罚。(梁祥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