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的规定,车辆购置税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能退税:1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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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可以退还:《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质量原因可以退还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自纳税人申报纳税之日起,消费者缴纳车辆购置税不满一年的,可以全额退税。已缴纳车辆购置税满一年以上的,每满一年按已缴纳税款的10%计算退税。退税额=已纳税额(1-已纳税年限 10%)。2.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可退还全部已缴税款:《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应当进行登记,未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登记的,允许办理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税款。3.固定装置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非运输车辆可退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固定装置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非运输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文件予以退税。但是,所产生的滞纳金将不予退还。一般情况下,购买带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符合免税条件。但对于纳税人购买的非运输车辆,其固定装置未列入免税图集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先征税后退税。即纳税人先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在收到免税图集或单据后,为纳税人办理退税。对符合免税条件但已征税的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纳税人应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并提供完税证明和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