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面推广电子检验标签,替代纸质年检合格标志。电子检验标志与纸质年检标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实行电子检验标志的省市,不得张贴检验标志。以下是相关介绍:1。尚未实施电子标识的地区:尚未实施电子检验标识的,要继续张贴检验标识。2.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不按规定张贴相关车辆标志属于违法行为。不贴年检标志,罚1分。放在中控台上罚款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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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罚款100元。贴年检标志的,罚1分。放在中控台上就罚20元,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