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信息:(1)国家汽车报废更新: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5万和2万元的定额补贴。
(2)内蒙古置换以旧换新:自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我市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4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6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1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3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
(3)呼和浩特市新车购置补贴:202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购车时间:2024年9月15日-10月7日期间,对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燃油车和新能源乘用汽车新车(不含营运车辆)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设置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下每辆补贴2000元;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每辆补贴4000元;30万元(不含)以上每辆补贴5000元四档。购置新能源汽车的,在以上补贴标准基础上每辆增加补贴1000元。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专题”栏目或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首页“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小程序的【申请补贴】流程与网页版一致。登录云闪付APP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补贴小程序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专区
发布机构:呼和浩特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