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信息:(1)国家汽车报废更新: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5万和2万元的定额补贴。
(2)陕西省汽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2000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8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2000元。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3)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发放活动:购车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至10月7日,.资料申报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且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非个人购车、营运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补贴标准:1.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
2.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
3.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
本次活动补贴不得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或陕西省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车活动补贴重复申领。
(4)碑林区汽车消费补贴:购车时间为9月5日至10月24日,申请时间为9月14日至11月24日,居民个人在注册登记、税务及统计关系在碑林区并参与此次汽车消费券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包括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二手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交易不纳本次汽车补助范畴。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发放一次性综合补助,具体标准分为三挡: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15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4000元。
申请方式: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发布机构:西安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