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信息:(1)国家汽车报废更新: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5万和2万元的定额补贴。
(2)黑龙江省置换更新补贴:从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黑龙江号牌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个人消费者置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8万元;置换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3万元。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置换更新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各地政府消费券购车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自2024年9月21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方式: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发布机构:大庆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