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信息:1. 长春市市级购车补贴:购车发票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3月31日,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补贴2000元/台;10万元(含)-25万元,补贴4000元/台;25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台。能与置换更新或报废补贴叠加(需同时满足相关活动的标准要求)。
2. 绿园区购车补贴:购车发票日期为2025年2月26日(含)之后,2025年3月31日(含)之前,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补贴1000元/台;10万元(含)-20万元,补贴3000元/台;20万元(含)以上,补贴4000元/台。是否能与置换更新或报废补贴叠加需确认。
3. 吉林省置换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吉林省内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价税合计金额给予定额补贴。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和传统燃油乘用车有不同的分档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4.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特定车辆并购买相应车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5. 各区补贴标准不一致,都需要在各区指定参与活动车企购买,购车前要搞清楚补贴是否还有剩余金额。换车需提前问清楚是否能与置换更新补贴或报废补贴叠加。
2025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并在吉林省内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价税合计金额给予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
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2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5000元。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分档予以补贴: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7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3000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申请方式:关注【长春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处回复【购车补贴】
发布机构:长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