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信息:补贴范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标准:1.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2.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申请材料:1.个人身份信息;2.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3.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4.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申请方式: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
发布机构: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